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版权争议


    美国最高法院202632日拒绝受理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是否可以根据美国法律获得版权保护的案件,驳回了密苏里州一位计算机科学家提出的上诉。这位科学家此前因其人工智能系统创作的视觉艺术作品被拒绝授予版权。


    原告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此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原因是下级法院维持了美国版权局的裁决,该裁决认为涉案的人工智能生成的视觉艺术作品不符合版权保护条件,因为它没有人类创作者。

 

    泰勒于2018年申请了名为《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视觉艺术作品的联邦版权登记,他声称该作品是由他的人工智能技术“DABUS”创作的。这幅作品描绘了铁轨进入一个传送门,周围环绕着看似绿色和紫色的植物图案。

 

    美国版权局于2022年驳回了泰勒的申请,理由是创意作品必须由人类作者创作才能获得版权。

 

    版权局还驳回了艺术家们为人工智能系统“Midjourney”生成的图像申请版权的请求。这些艺术家辩称,他们有权为借助人工智能创作的图像申请版权——这与泰勒不同,泰勒声称他的系统独立创作了《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

 

    2023年,华盛顿特区的一位联邦法官维持了版权局在泰勒案中的裁决,并指出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的基石”。2025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裁决。

 

    泰勒的律师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表示,考虑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崛起,此案件“至关重要”。

 

    而法院表示:“尽管《版权法》并未对‘作者’一词进行定义,但该法的多项条款明确指出,该词指的是人而非机器。”


(编译自www.reuters.com)

2026-03-05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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